(一)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具有无形性
无形性是各种知识产权客体的共性,因此也是布图设计作为知识产权客体的必然条件。布图设计是集成电路中所有元器件的配置方式,这种“配置方式”本身是抽象的、无形的,它有具体的形体,是以一种信息状态存在于世的,不像其他有形物体占据一定空间。布图设计本身是无形的,但是当它附着在一定的载体上时,就可以为人所感知。
(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具有可复制性
布图设计具有可复制性°当其载体为掩膜版,布图设计以图形方式存在。这时,只要对全套掩膜版加以翻拍,即可复制出全部的布图设计。当布图设计以磁盘或磁带为载体时,同样可以用通常的磁带或磁盘拷贝方法复制布图设计。当布图设计被“固化”到已制成的集成电路产品之中时,复制过程相对复杂一些。
(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表现形式具有非任意性
集成电路是一种电子产品,一定的布图设计对应一定的电子功能。因此,布图设计的表现形式受到一些技术因素的限制。对于著作权客体,其表现形式通常是没有限制的,同一思想或观点,不同的作者可以采用完全不同的形式来表达。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表现形式的有限性,即其非任意性,表现在布图设计的形状及其大小受着电路参数要求的限制。同时,布图设计还受着工艺技术水平的限制。此外,布图设计还受着一些物理规律以及半导体材料的结构完整性和杂质分布等因素的制约。因此,不同的生产厂商常常采用相同的设计规则,或者相同的特征线宽来设计集成电路,甚至可能采用相同的电路单元。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