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世界著名的创新技术公司3M在净水器和净化设备的第11类中注册了3M商标。3M标志已经在中国使用了很长时间,并且已经在相关公众中广为人知。
2013年7月1日,毛青雨提交了商标“ M”的申请,商标中包含中文字符“?”。(第11类)中的相同商品(包括净水设备和机器)(称为“ liao”或“ le”)和字母“ M”。该商标于2015年1月14日注册。
但是,实际上,“?”San En Meng商标的元素已被微妙地修改。现在,该标记(见下文)在视觉上与3M标记极为相似。
3M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针对毛和三恩梦的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和损害赔偿。
决断
法院判决支持3M,裁定如下:
注册商标?M包含汉字“?”和大写字母“ M”,而有争议的商标是阿拉伯数字“ 3”与字母“ M”的组合。两个标记的发音和含义明显不同。修改后的商标不仅仅是细微差别,因为?M的独特特征已被更改。因此,其使用不构成注册商标的标准使用。
鉴于3M商标的鲜明特色和3M产品在相关公众中的声誉,有争议的商标构成商标侵权。
为从事工业活动而成立的?M商标所有人Mao和San En Meng负有共同责任。3M已向法院提交了经过公证的网站和唱片,证明了毛和三恩萌都知道3M标志在净水行业中的声誉很高,并且毛知道三恩萌已经将其M商标转变为侵权商标。
法院通过参考法律规定的全部法定金额来计算赔偿金。
由于难以评估圣恩蒙的非法利润和3M的实际损失,法院通过考虑以下因素来确定赔偿额:
大规模生产和销售侵权产品(在各种电子商务平台上销售30至40个型号);
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长(自圣恩孟成立以来一直在持续,并且在整个诉讼程序中一直持续);
San En Meng拒绝提供反映侵权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数量及其利润的财务文件(法院裁定该公司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并从侵权中受益匪浅);
San En Meng和Mao冒犯了恶意,以3M商标的声誉搭便车;和
3M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费用。
2017年10月30日,法院裁定,mzd和圣恩蒙必须对30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评论
在实际使用中将注册商标转换为侵权商标的问题日益引起关注。这些微妙的变化是不容易预料到的,即使是这样,中国商标局也可能不会以其可能被转换为商标或商标侵权为由拒绝注册。发生这种情况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通常会拒绝采取行动,因为被告可能会声称其只是在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变体。因此,民事诉讼是必要的。根据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在实际使用中对注册商标进行了变更的情况下,有争议的商标无需在提起诉讼之前予以取消。
在这种情况下,困难在于证明商标所有者的责任,这很容易声称许可其注册商标的行为是合法的,并且不能对被许可人对商标的行为负责。在眼下的案件中,3M特别重视搜索和提交证据以证明被告的故意行为。
该案表明法院决心惩罚这种行为,特别是在被告不愿透露其账目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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